○共犯罪分首從
凡共犯罪者, 以造意爲首, 隨從者, 減一等。○若家人共犯, 止坐尊長, 年八十以上及篤疾, 歸罪於共犯罪, 以次尊長。謂如尊長與卑幼共犯罪, 獨坐尊長, 卑幼無罪。如尊長年八十以上及篤疾, 於例不坐罪, 卽以共犯罪, 次長者當罪。又如婦人尊長, 與男夫卑幼同犯, 雖婦人爲首, 仍獨坐男夫。 侵損於人者, 以凡首從論。侵, 謂盜竊財物, 損, 謂鬪歐殺傷之類。如父子合家同犯, 幷依凡人首從之法。謂其侵損於人, 是以不獨坐尊長。 若共犯罪, 而首從本罪各別者, 各依本律, 首從論。謂如甲引他人共歐親兄, 甲依弟歐兄, 杖九十徒二年半, 他人依凡人鬪歐論笞二十。又加卑幼引外人, 盜已家財物二十貫, 卑幼以私擅用財, 加二等, 笞四十, 外人依凡盜從論, 杖七十之類。 ○若本條言皆者, 罪無首從, 不言皆者, 依首從法。○其犯擅入皇城官殿等門及私越度關若避役在逃及犯奸者, 亦無首從。謂各自身犯, 是以亦無首從, 皆以正犯科罪。
父子兄弟姊妹或子帶母夫帶妻越關或避役在逃止將家長坐罪餘人依不應杖作家人共犯父引二子同賭博事發止坐其父二子免科若父老疾則於二子中輒年長者當罪○僧道師徒同犯徒得從家人共犯○坐尊長必須尊卑共犯一事若犯各律則爲首從各別矣○婦人雖尊長與男夫卑幼同犯仍獨坐男夫如祖母爲首同孫爲 亦獨坐于孫也○侵是監常强竊搶盜劫囚竊囚詐僞文書假印假鈔私鑄假官奸細私習天文詐騙嚇索人財枉不枉之類也損是鬪歐謀故殺傷人發塚棄毁死尸放火之類也○父子兄弟伯叔姪主僕尊卑同犯侵損或首從各別者俱照常律分首從○首從各別者如軍民同歐指揮軍依不分首從律民依歐非本管律餘爲從減等又如甲引他人共歐親兄甲依弟歐兄他人依凡鬪又如子爲父從謀殺親叔父依謀殺卑幼已殺者依故殺弟子依謀殺叔以本律有皆字故也○夫與妾共歐妻至死夫依歐妻至死妾依妾歐妻加妻歐夫一等止斬以二律皆首罪也瑣言謂當以致命爲重如鬪歐律一坐下手一坐主使不可皆坐首罪以二人抵一命也管見法家又謂夫妾歐妻多緣妮妾所致若論下手主使倘夫坐首罪則家長正妻皆死而起禍之妾反得收贖全生此二讒所宜折表者須審妻之死也果否妮妾所制就中准酌可無偏矣○凡問首從各別係人命者本 律無皆字則以首從分之方得共犯律意
議 歸罪以次尊長甲乙丙俱合依餘丁人等夾帶餘鹽出場貨賣同私鹽法甲爲首緣本死招年八十以上仍歸罪於共犯以次尊長乙爲首律杖一百徒三年甲丙俱爲從減等律杖九十徒二年半誥後云甲丙係乙兄姪竝依家人共犯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