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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4-16(음) 제0015호 部令 本年三月法律第一號裁判所構成法第二條由야漢城裁判所漢城府中部登天坊惠政橋邊에設置 (法部令第1號) 法部大臣 徐光範 部令法部令第一號本年三月法律第一號裁判所構成法第二條由야漢城裁判所漢城府中部登天坊惠政橋邊에設置야從來漢城府의管轄든區域으로其管轄區域을定니從來漢城府管轄內의民刑訟事自今漢城裁判所의審理判決에屬미可홈  追記現在漢城府受理民刑訟事에아직判決을經치아니者一切漢城裁判所에移送야繼續審理케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十五日 法部大臣徐光範 {DQ} {DQ} {DQ} {DQ} {DQ} 部令法部令第一號本年三月法律第一號裁判所構成法第二條由야漢城裁判所漢城府中部登天坊惠政橋邊에設置야從來漢城府의管轄든區域으로其管轄區域을定니從來漢城府管轄內의民刑訟事自今漢城裁判所의審理判決에屬미可홈 追記現在漢城府受理民刑訟事에아직判決을經치아니者一切漢城裁判所에移送야繼續審理케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十五日 法部大臣徐光範 원문
1895-04-16(음) 제0015호 部令 檢事職制左와如게定홈 (法部令第2號) 法部大臣 徐光範    ○法部令第二號檢事職制左와如게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十五日 法部大臣徐光範  檢事職制第一條 檢事犯罪搜索고及此追訴任務가有홈第二條 檢事刑事上法律의正當適用을監視미可홈第三條 檢事刑罰과或附加刑의執行을請求고及其執行에臨檢監視미可홈第四條 檢事死刑判決이確定時에速히訴訟記錄을法部大臣에게呈야其指揮受야此執行미可홈第五條 檢事民事上幼者或婦女에關訴訟과又失跡者와又嗣續人업遺産에關訴訟과又證書僞造에關訴訟에立會미可홈第六條 檢事犯罪의告訴告發을受理미可홈第七條 檢事官吏의不正不當所爲가有믈發見時에證據集收야官吏懲戒處分을求고又公訴提起미可홈第八條 檢事人이擅行逮捕或拘留當미업게注意고又被告人이오拘留되미업기注意미可홈第九條 檢事判事에對야被告事件의先査請求믈得홈第十條 檢事被告事件取招기爲야被告人을引致及拘留믈得홈第十一條 檢事犯罪에關證據集收야證人訊問믈得홈第十二條 檢事行兇現場에臨야關係人及現場에在者訊問믈得홈第十三條 檢事犯罪性質과行兇情況을知코져時特別技術者立會믈得홈第十四條 檢事犯罪發見기爲야必要時에被告人及關係人의家宅을搜索야證據物件을押收믈得홈第十五條 檢事司法警察官에게命令야犯罪의搜索을輔助게고又令狀을執行게고又被告人을引致게事得홈第十六條 檢事其職務執行을爲야分力을要求믈得홈第十七條 檢事被告事件이有罪믈思時에公訴의手續을미可니又其被告事件이無罪거나或罪되지안커나或告訴告發을受理미可치아니쥴로아時에公訴手續을미可치아니홈第十八條 檢事裁判所에對야獨立야其事務行미可홈 {DQ} {DQ} {DQ} {DQ} {DQ} ○法部令第二號檢事職制左와如게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十五日 法部大臣徐光範 檢事職制第一條 檢事犯罪搜索고及此追訴任務가有홈第二條 檢事刑事上法律의正當適用을監視미可홈第三條 檢事刑罰과或附加刑의執行을請求고及其執行에臨檢監視미可홈第四條 檢事死刑判決이確定時에速히訴訟記錄을法部大臣에게呈야其指揮受야此執行미可홈第五條 檢事民事上幼者或婦女에關訴訟과又失跡者와又嗣續人업遺産에關訴訟과又證書僞造에關訴訟에立會미可홈第六條 檢事犯罪의告訴告發을受理미可홈第七條 檢事官吏의不正不當所爲가有믈發見時에證據集收야官吏懲戒處分을求고又公訴提起미可홈第八條 檢事人이擅行逮捕或拘留當미업게注意고又被告人이오拘留되미업기注意미可홈第九條 檢事判事에對야被告事件의先査請求믈得홈第十條 檢事被告事件取招기爲야被告人을引致及拘留믈得홈第十一條 檢事犯罪에關證據集收야證人訊問믈得홈第十二條 檢事行兇現場에臨야關係人及現場에在者訊問믈得홈第十三條 檢事犯罪性質과行兇情況을知코져時特別技術者立會믈得홈第十四條 檢事犯罪發見기爲야必要時에被告人及關係人의家宅을搜索야證據物件을押收믈得홈第十五條 檢事司法警察官에게命令야犯罪의搜索을輔助게고又令狀을執行게고又被告人을引致게事得홈第十六條 檢事其職務執行을爲야分力을要求믈得홈第十七條 檢事被告事件이有罪믈思時에公訴의手續을미可니又其被告事件이無罪거나或罪되지안커나或告訴告發을受理미可치아니쥴로아時에公訴手續을미可치아니홈第十八條 檢事裁判所에對야獨立야其事務行미可홈 원문
1895-04-21(음) 제0019호 部令 本部가前農商衙門으로移定後에各分局課舖寘廠宇가極히狹隘고通信事務가繁劇야前工務衙門으로本部에屬通信局을設寘홈 (農商工部令第1號) 農商工部大臣 金嘉鎭 部令農商工部令第一號本部가前農商衙門으로移定後에各分局課舖寘廠宇가極히狹隘고通信事務가繁劇야前工務衙門으로本部에屬通信局을設寘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十九日     農商工部大臣 金嘉鎭 {DQ} {DQ} {DQ} {DQ} {DQ} 部令農商工部令第一號本部가前農商衙門으로移定後에各分局課舖寘廠宇가極히狹隘고通信事務가繁劇야前工務衙門으로本部에屬通信局을設寘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十九日 農商工部大臣 金嘉鎭 원문
1895-04-28(음) 제0025호 部令 文武官俸給支給細則을左갓티定홈 (度支部令第1號)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 部令度支部令第一號文武官俸給支給細則을左갓티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  文武官俸給支給總則第一條 文武官의俸給은左의定日을依야給미可홈 然이나若其定日이休日을當거든次日로順延홈 每月二十六日 外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內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度支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每月二十七日 軍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法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學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農商工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第二條 俸給을領受各員은所管大臣의許可得야總代人을定야每月俸給의支出을請求고領受케기得홈 前項總代人의官姓名은所管大臣으로셔豫先度支部大臣에게通知미可홈第三條 退官者의俸給竝非職者在職中의俸給은第一條의定日을拘치아니고各其非職에命홈되時及退官時에支給홈第四條 官等俸給令第十三條依야俸給年額을十二에分야閏月잇歲에十三에分홈零數가生거든元位에止고支給미可홈然이나其排朔의零差額은其年最終에支給時에合給홈 新任轉任增俸及減俸等排日計算은其月에行고翌月로븟터前項을準야支給홈 排日計算法은其月의現日數據홈第五條 俸給을支給時當야計算上에分位(卽二厘)未滿零數가生時에分位에止홈第六條 俸給領收總代人이俸給支給定日前에別紙式樣第一號갓티俸給請求書製야俸給領收者의證印을求야支出을請求미可홈第七條 出給命令官이俸給支給原簿備야俸給支出請求가有時마다其原簿照야當否調査미可홈第八條 俸給의出給命令副書에請求書謄本을添付미可홈第九條 俸給領收總代人이俸給을各員에게交付時에別紙式樣第二號갓티俸給領收書製야俸給領收者의證印을求미可홈 前項의領收書出給命令官에게提出기要홈別紙第一第二號式樣本令에略호믄別로度支部에셔各部로移送홈 {DQ} {DQ} {DQ} {DQ} {DQ} 部令度支部令第一號文武官俸給支給細則을左갓티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 文武官俸給支給總則第一條 文武官의俸給은左의定日을依야給미可홈 然이나若其定日이休日을當거든次日로順延홈 每月二十六日 外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內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度支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每月二十七日 軍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法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學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 同 農商工部及其所管에屬官衙第二條 俸給을領受各員은所管大臣의許可得야總代人을定야每月俸給의支出을請求고領受케기得홈 前項總代人의官姓名은所管大臣으로셔豫先度支部大臣에게通知미可홈第三條 退官者의俸給竝非職者在職中의俸給은第一條의定日을拘치아니고各其非職에命홈되時及退官時에支給홈第四條 官等俸給令第十三條依야俸給年額을十二에分야閏月잇歲에十三에分홈零數가生거든元位에止고支給미可홈然이나其排朔의零差額은其年最終에支給時에合給홈 新任轉任增俸及減俸等排日計算은其月에行고翌月로븟터前項을準야支給홈 排日計算法은其月의現日數據홈第五條 俸給을支給時當야計算上에分位(卽二厘)未滿零數가生時에分位에止홈第六條 俸給領收總代人이俸給支給定日前에別紙式樣第一號갓티俸給請求書製야俸給領收者의證印을求야支出을請求미可홈第七條 出給命令官이俸給支給原簿備야俸給支出請求가有時마다其原簿照야當否調査미可홈第八條 俸給의出給命令副書에請求書謄本을添付미可홈第九條 俸給領收總代人이俸給을各員에게交付時에別紙式樣第二號갓티俸給領收書製야俸給領收者의證印을求미可홈 前項의領收書出給命令官에게提出기要홈別紙第一第二號式樣本令에略호믄別로度支部에셔各部로移送홈 원문
1895-05-04(윤) 제0055호 部令 民事訴訟의訴求金錢과物件을論치勿고葉錢五十兩以不의屬者訴狀訴答書呈치말고 (法部令第4號) 法部大臣 徐光範 部令法部令第四號民事訴訟의訴求金錢과物件을論치勿고葉錢五十兩以不의屬者訴狀訴答書呈치말고言辭로홈刑事에셔從生私訴도民刑訴訟에關規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을據야言辭로홈을得홈前項의境遇에셔判事檢事가必要로思想時에特히訴狀訴答書作케홈을得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三日   法部大臣 徐光範 {DQ} {DQ} {DQ} {DQ} {DQ} 部令法部令第四號民事訴訟의訴求金錢과物件을論치勿고葉錢五十兩以不의屬者訴狀訴答書呈치말고言辭로홈刑事에셔從生私訴도民刑訴訟에關規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을據야言辭로홈을得홈前項의境遇에셔判事檢事가必要로思想時에特히訴狀訴答書作케홈을得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三日 法部大臣 徐光範 원문
1895-05-13(윤) 제0063호 部令 勅令第九十七號第二條에依야監營按撫營竝留守府 勅令第九十九號第二條에依야仁川釜山元山三港監理署及濟州牧의傳授節次左開로定홈 (內部令第1號) 內部大臣 錦陵尉 朴泳孝 部令內部令第一號勅令第九十七號第二條에依야監營按撫營竝留守府 勅令第九十九號第二條에依야仁川釜山元山三港監理署及濟州牧의傳授節次左開로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一日    內部大臣 錦陵尉朴泳孝第一條 監營按撫營留守府監理署及濟州牧의傳授官員은左와如홈  京畿監營은漢城觀察使에게  忠淸監營은公州觀察使에게  慶尙監營은大邱觀察使에게  全羅監營은全州觀察使에게  黃海監營은海州觀察使에게  平安監營은平壤觀察使에게  咸鏡南道監營은咸興觀察使에게  咸鏡北道按撫營은鏡城觀察使에게  開城留守府開城觀察使에게  春川留守府春川觀察使에게  仁川監理署仁川觀察使에게  釜山監理署東萊觀察使에게  濟州牧은濟州觀察使에게  江原監營은原州郡守에게  江華留守府江華郡守에게  廣州留守府廣州郡守에게  水原留守府水原郡守에게  元山監理署德源郡守에게第二條 監司按撫使留守監理及濟州收使 勅令到達日로븟터監營按撫營留守府監理署又牧使廳에屬記錄帳簿土地金錢米穀建物器具其他一切物件을調査야接受의準備미可홈 金錢米穀은傳授受官員과調査미可홈第三條 傳授受官員到達日로븟터適宜吏員을率고監營按撫營留守府監理署又收使廳에到야먼져金錢米穀의調査訖後에前條에揭諸物件을監司按撫使留守監理又牧使와共同會審後에傳授受미可홈第四條 傳授時其物件을悉皆帳簿에記入야正確히接受호但接受믄아모죠록三日以內에完了미可홈第五條 傳受에當야新舊官員이意見이異야接受키難時其物을扣除고第七條에報告와게內部大臣에게稟申야其指揮請미可홈第六條 授受完了時新舊官員이授受簿에書押鈐印야其正確事證明미可홈第七條 接受新官은一面으로其物件을保管고一面으로接受帳簿의謄本을作야速히內部大臣에게報告야다시指揮待미可홈 {DQ} {DQ} {DQ} {DQ} {DQ} 部令內部令第一號勅令第九十七號第二條에依야監營按撫營竝留守府 勅令第九十九號第二條에依야仁川釜山元山三港監理署及濟州牧의傳授節次左開로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一日 內部大臣 錦陵尉朴泳孝第一條 監營按撫營留守府監理署及濟州牧의傳授官員은左와如홈 京畿監營은漢城觀察使에게 忠淸監營은公州觀察使에게 慶尙監營은大邱觀察使에게 全羅監營은全州觀察使에게 黃海監營은海州觀察使에게 平安監營은平壤觀察使에게 咸鏡南道監營은咸興觀察使에게 咸鏡北道按撫營은鏡城觀察使에게 開城留守府開城觀察使에게 春川留守府春川觀察使에게 仁川監理署仁川觀察使에게 釜山監理署東萊觀察使에게 濟州牧은濟州觀察使에게 江原監營은原州郡守에게 江華留守府江華郡守에게 廣州留守府廣州郡守에게 水原留守府水原郡守에게 元山監理署德源郡守에게第二條 監司按撫使留守監理及濟州收使 勅令到達日로븟터監營按撫營留守府監理署又牧使廳에屬記錄帳簿土地金錢米穀建物器具其他一切物件을調査야接受의準備미可홈 金錢米穀은傳授受官員과調査미可홈第三條 傳授受官員到達日로븟터適宜吏員을率고監營按撫營留守府監理署又收使廳에到야먼져金錢米穀의調査訖後에前條에揭諸物件을監司按撫使留守監理又牧使와共同會審後에傳授受미可홈第四條 傳授時其物件을悉皆帳簿에記入야正確히接受호但接受믄아모죠록三日以內에完了미可홈第五條 傳受에當야新舊官員이意見이異야接受키難時其物을扣除고第七條에報告와게內部大臣에게稟申야其指揮請미可홈第六條 授受完了時新舊官員이授受簿에書押鈐印야其正確事證明미可홈第七條 接受新官은一面으로其物件을保管고一面으로接受帳簿의謄本을作야速히內部大臣에게報告야다시指揮待미可홈 원문
1895-05-13(윤) 제0063호 部令 開港場裁判所及地方裁判所管轄區域은各該府管轄區域의同홈 (法部令第5號) 法部大臣 徐光範    ○法部令第五號開港場裁判所及地方裁判所管轄區域은各該府管轄區域의同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十二日   法部大臣 徐光範 {DQ} {DQ} {DQ} {DQ} {DQ} ○法部令第五號開港場裁判所及地方裁判所管轄區域은各該府管轄區域의同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十二日 法部大臣 徐光範 원문
1895-05-16(윤) 제0065호 部令 虎列刺病豫防規則을左갓치定홈 (內部令第2號) 內部大臣 錦陵尉 朴泳孝 部令內部令第二號虎列刺病豫防規則을左갓치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十四日   內部大臣 錦陵尉朴泳孝第一條 虎列刺病發生의徵兆가有時地方長官은內部에具申야嚴重히豫防法을施行미可홈第二條 醫師가虎列刺病을診斷者遲야도二十四時間內에警務署에申出미可홈 地方廳은一週間에每樣新舊患者及治瘉死亡의數內部에申報며可홈第三條 地方長官은管內에虎列刺病流行의徵兆가有믈認時其姓狀을記야速히內部에申報며其管內及隣接과船舶交通의最近兵營其他碇泊軍船에報告미可홈第四條 虎列刺病者가有時其病名을書야門戶에貼付미可홈第五條 諸官廳兵營學校等多數群集所其主長은該地方官과謀야此規則에從야豫防法을施行미可홈第六條 虎列刺病流行에當야地方長官은避病院을要믈認時內部에具申야該院을設미可홈第七條 該主務官吏虎列刺病者有家의門戶에病名을書야貼付고他人과交通을絶케미可홈但特別히該官吏의許可得者此限에在치아니홈第八條 患者의治瘉及死亡과避病院에入後라도相當消毒法을行치아니間은前條遵守미可홈第九條 虎列刺病者의吐瀉物及汚穢物은其運搬夫設야一定所에運搬야燒棄며或埋却케미可홈第十條 虎列刺病者의死體其埋葬地區劃야濫然히雜葬믈許치아니홈第十一條 本病以下에本病이라稱者虎列刺病을指홈者에用臥具衣服器具病室船室等은消毒法을行後아니면再度用거又或受授賣買믈許치아니홈第十二條 本病流行의際井泉河流及厠圊芥溜場溝渠等에病毒萌生의源因이됨직場所에注意야掃除淸潔法을行미可홈第十三條 本病이流行時船舶交通의地方에셔流行地로셔來바의船舶을檢査야患者或死者가有時此規則에依야處分미可홈第十四條 本病流行의勢가猛劇時地方長官은場市等人民의群集을禁止케믈得홈 本病이이믜市街村落의全部며或一部分에셔蔓延의徵兆顯其他部分에及지아니도록遮斷믈得미可者로認時地方官으로셔衛生局長或臨時檢疫委員에게議及야交通을絶케處分을미可홈  但要用이有者主務官吏가檢察後에交通을許홈第十五條 本規則은頒布日로븟터施行홈 {DQ} {DQ} {DQ} {DQ} {DQ} 部令內部令第二號虎列刺病豫防規則을左갓치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十四日 內部大臣 錦陵尉朴泳孝第一條 虎列刺病發生의徵兆가有時地方長官은內部에具申야嚴重히豫防法을施行미可홈第二條 醫師가虎列刺病을診斷者遲야도二十四時間內에警務署에申出미可홈 地方廳은一週間에每樣新舊患者及治瘉死亡의數內部에申報며可홈第三條 地方長官은管內에虎列刺病流行의徵兆가有믈認時其姓狀을記야速히內部에申報며其管內及隣接과船舶交通의最近兵營其他碇泊軍船에報告미可홈第四條 虎列刺病者가有時其病名을書야門戶에貼付미可홈第五條 諸官廳兵營學校等多數群集所其主長은該地方官과謀야此規則에從야豫防法을施行미可홈第六條 虎列刺病流行에當야地方長官은避病院을要믈認時內部에具申야該院을設미可홈第七條 該主務官吏虎列刺病者有家의門戶에病名을書야貼付고他人과交通을絶케미可홈但特別히該官吏의許可得者此限에在치아니홈第八條 患者의治瘉及死亡과避病院에入後라도相當消毒法을行치아니間은前條遵守미可홈第九條 虎列刺病者의吐瀉物及汚穢物은其運搬夫設야一定所에運搬야燒棄며或埋却케미可홈第十條 虎列刺病者의死體其埋葬地區劃야濫然히雜葬믈許치아니홈第十一條 本病以下에本病이라稱者虎列刺病을指홈者에用臥具衣服器具病室船室等은消毒法을行後아니면再度用거又或受授賣買믈許치아니홈第十二條 本病流行의際井泉河流及厠圊芥溜場溝渠等에病毒萌生의源因이됨직場所에注意야掃除淸潔法을行미可홈第十三條 本病이流行時船舶交通의地方에셔流行地로셔來바의船舶을檢査야患者或死者가有時此規則에依야處分미可홈第十四條 本病流行의勢가猛劇時地方長官은場市等人民의群集을禁止케믈得홈 本病이이믜市街村落의全部며或一部分에셔蔓延의徵兆顯其他部分에及지아니도록遮斷믈得미可者로認時地方官으로셔衛生局長或臨時檢疫委員에게議及야交通을絶케處分을미可홈 但要用이有者主務官吏가檢察後에交通을許홈第十五條 本規則은頒布日로븟터施行홈 원문
1895-05-28(윤) 제0076호 部令 八道所在各樣還穀을社還이라改稱야民으로야곰糴糶야耗除케고地方官이干涉지말게件을本年三月十二日에總理大臣과本大臣이上奏야裁可시믈經기로玆에社還條例左갓티定홈 (度支部令第3號)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 部令度支部令第三號八道所在各樣還穀을社還이라改稱야民으로야곰糴糶야耗除케고地方官이干涉지말게件을本年三月十二日에總理大臣과本大臣이上奏야裁可시믈經기로玆에社還條例左갓티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二十六日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第一條 社還은從來還穀을各面에分置야該面의公穀을삼고窮節貧民의賑貸을爲홈第二條 社倉置地道里遠近을量宜야輸納輸出을便利케고倉厫創始費各面里가從公議定케홈第三條 社還에關事件을本條例에規定이無者該面里公議依야處理케며各面에셔其面內에德望素著人五員식選擧야其中에셔尤者擇야任名을差定홈第四條 社倉에社首一員과守倉一人을從公差定後該管地方官에게報告거든地方官이社首圖章一顆成給야憑據기便케고倉厫의簿書鎖鑰은社首외守倉이分掌야增減과擅便믈得지못홈第五條 社首와守倉은公議經야合當支給을行홈第六條 社穀은左開方法을依야出納홈 歉荒或不虞水患風損旱災蟲災疾病之類歲當야貧民이自力으로支保기難境遇에穀을民에게貸給호或排年納還거나或限歲內納還기로面內公議從야措處며平年은一般人民의所願을依야春糶秋糴믈一遵無違미可홈第七條 每石에米五升식取剩야社首와守倉에給料와其他雜費及鼠縮을充補케홈第八條 該管郡守가官吏別定야各面에派送야社還管理方法과出納節制監査며社首로야금必要報告書調製케미可홈第九條 社首가每年社穀出納을計算야公議經後에翌年三月가지限야各面里人民에게詳細히輪示홈第十條 人民中에라도社還處置方法에對야適當意見이有거든郡守와觀察使에게條陳믈得홈第十一條 社穀의交納과支散믈반시日期豫定야交納時에先近後遠고支散時에先遠後近야民을便케고限節과抑勤믈得지못홈第十二條 每里에保正一人식置야社還穀保存方法을保委호萬一保內에셔逃亡者가有면一里가均排야充足고社首가排保式과請米狀을對照야節次로支散호保證이不實거나情弊가別有者支給믈得지못홈第十三條 鄕居官員及士民이或自願出力야本家米穀을置倉給貸거나或自政府로量出米穀야積儲給貸야도無妨홈第十四條 每年三月上旬에新陳未接際當야支散고十月下旬에納還호授受時斛量은民으로야곰自行케야濫收擅減弊永杜고排定日子社首가保正에게告示고保正이人民에게告示케홈第十五條 倉內屋宇什物을守倉이常에照管야毁損及借出他用믈禁고萬一損失이되면守倉이備■며墻垣蓋葺과倉厫修補等事各該面里로야곰輪回分擔케홈第十六條 諸倉糴糶實數消詳成冊야地方官이度支部에報告미可홈第十七條 排保式 本里人戶左開야報告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里保正姓名花押   社首姓名 座下    計開   甲戶姓名     姓名     姓名   乙戶姓名     姓名    下倣此已上姓名下에該人營業或農或商과元居人或移來人을消詳히開錄第十八條 請米狀 某里居甲或乙戶姓名이社倉米貸受고秋成을待야乾硬糙米로償納計料오되萬一保內에逃戶가有境遇에保內人이均排充足고敢히違悞치못로保證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里保正姓名花押      甲戶或乙戶姓名花押  社首姓名 座下第十九條 此條例開國五百四年十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DQ} {DQ} {DQ} {DQ} {DQ} 部令度支部令第三號八道所在各樣還穀을社還이라改稱야民으로야곰糴糶야耗除케고地方官이干涉지말게件을本年三月十二日에總理大臣과本大臣이上奏야裁可시믈經기로玆에社還條例左갓티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二十六日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第一條 社還은從來還穀을各面에分置야該面의公穀을삼고窮節貧民의賑貸을爲홈第二條 社倉置地道里遠近을量宜야輸納輸出을便利케고倉厫創始費各面里가從公議定케홈第三條 社還에關事件을本條例에規定이無者該面里公議依야處理케며各面에셔其面內에德望素著人五員식選擧야其中에셔尤者擇야任名을差定홈第四條 社倉에社首一員과守倉一人을從公差定後該管地方官에게報告거든地方官이社首圖章一顆成給야憑據기便케고倉厫의簿書鎖鑰은社首외守倉이分掌야增減과擅便믈得지못홈第五條 社首와守倉은公議經야合當支給을行홈第六條 社穀은左開方法을依야出納홈 歉荒或不虞水患風損旱災蟲災疾病之類歲當야貧民이自力으로支保기難境遇에穀을民에게貸給호或排年納還거나或限歲內納還기로面內公議從야措處며平年은一般人民의所願을依야春糶秋糴믈一遵無違미可홈第七條 每石에米五升식取剩야社首와守倉에給料와其他雜費及鼠縮을充補케홈第八條 該管郡守가官吏別定야各面에派送야社還管理方法과出納節制監査며社首로야금必要報告書調製케미可홈第九條 社首가每年社穀出納을計算야公議經後에翌年三月가지限야各面里人民에게詳細히輪示홈第十條 人民中에라도社還處置方法에對야適當意見이有거든郡守와觀察使에게條陳믈得홈第十一條 社穀의交納과支散믈반시日期豫定야交納時에先近後遠고支散時에先遠後近야民을便케고限節과抑勤믈得지못홈第十二條 每里에保正一人식置야社還穀保存方法을保委호萬一保內에셔逃亡者가有면一里가均排야充足고社首가排保式과請米狀을對照야節次로支散호保證이不實거나情弊가別有者支給믈得지못홈第十三條 鄕居官員及士民이或自願出力야本家米穀을置倉給貸거나或自政府로量出米穀야積儲給貸야도無妨홈第十四條 每年三月上旬에新陳未接際當야支散고十月下旬에納還호授受時斛量은民으로야곰自行케야濫收擅減弊永杜고排定日子社首가保正에게告示고保正이人民에게告示케홈第十五條 倉內屋宇什物을守倉이常에照管야毁損及借出他用믈禁고萬一損失이되면守倉이備■며墻垣蓋葺과倉厫修補等事各該面里로야곰輪回分擔케홈第十六條 諸倉糴糶實數消詳成冊야地方官이度支部에報告미可홈第十七條 排保式 本里人戶左開야報告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里保正姓名花押 社首姓名 座下 計開 甲戶姓名 姓名 姓名 乙戶姓名 姓名 下倣此已上姓名下에該人營業或農或商과元居人或移來人을消詳히開錄第十八條 請米狀 某里居甲或乙戶姓名이社倉米貸受고秋成을待야乾硬糙米로償納計料오되萬一保內에逃戶가有境遇에保內人이均排充足고敢히違悞치못로保證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里保正姓名花押 甲戶或乙戶姓名花押 社首姓名 座下第十九條 此條例開國五百四年十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원문
1895-05-02(음) 제0028호 部令 民刑訴訟에關規程 (法部令第3號) 法部大臣 徐光範 部令法部令第三號民刑訴訟에關規程은左와如게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部大臣 徐光範   民刑訴訟에關規程 第一章 民事  第一款 始審裁判所第一條 原告人又被告人이呈訴狀又答書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   訴狀    住址     職業     原告   姓名           年齒    住址     職業     被告   姓名   訴求被告原告에對야貸錢本邊을合야備事와竝此訴訟의費用을償報만旨의裁判믈請願홈  事實原告미리被告에게邊若干을約야錢若十을貸與야시나被告其期限이經過야도備報치아니니其事實은債券에徵照야明홈證據物은別로添付홈 開國 年 月 日    原告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座下   訴答    住址     職業     原告   姓名    住址     職業     被告   姓名           年齒   訴答의要旨被告原告의訴求이應만者아니니訴訟費用은原告로븟터辦償미可다고裁判믈請願홈  事實原告被告에게債錢을備報치아니야云야도被告曾其債用事가無고從야被告로셔毫라도備報怠事가無니其事實은證據에徵야明白홈證據物은別로添付홈 開國 年 月 日    被告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座下第二條 未成年은卽二十歲以下니護後人이有境遇에護後人이오護後人이無境遇에親戚中成年者로代訴게미可홈第三條 訴訟人은自己가믈得지못境遇에裁判所의許可得後其訴訟을代人에게委托事得홈但代人에게委任狀을交付미可홈第四條 代人委任狀은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   委任書住址職業姓名으로代人이라고定홈何某에對야訴訟에付야某裁判所에셔代理處辦事委任홈 開國 年 月 日       姓名 印第五條 訴訟人은裁判所의許可得야輔佐人을同伴事得홈第六條 訴訟費用은本人代人又證人等의出頭日費와及裁判所에呈書類認料雜費用을落訟者가勝訴者에게支辦미可홈第七條 訴訟人은訟廷의陳述辨論기前에訴狀答書外에書面으로自己의主張을明瞭케고證據書類呈事得홈第八條 凡書類淨書야二通을作고塗抹改竄箇所에押印미可홈第九條 答書訴訟提出日로十五日以內에呈게미可홈第十條 裁判所에셔訴訟人證人鑑定人等을召喚時必召喚狀領收므로出頭時刻지二十四時間以上間隙이有미可홈第十一條 訟廷에셔訴訟人證人其他者의陳供要領과其他事件에必要事項의筆記記錄을作야當該判事書記가記名고押印미可홈第十二條 訴訟事件은受理의順序에從야番號付고其順序로븟터審判미可홈第十三條 判決은結審後에곳行거시오又期日을定야此行事得홈이나結審므로븟터七日을過미可치아니홈第十四條 判決書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 開國 年第何號   判決書    住址     職業     原告   姓名    住址     職業     被告   姓名   判決의要旨被告原告訴求에應야債錢을辦償미可홈原告訴求에應만理由가無홈訴訟費用은被告 原告의擔當홈   理由原告 被告의主張은債券 證據에照야其正直쥴을認홈此에對야被告의訴答 原告의陳供은某某然故로正當이라고며可치아니니因야原告의訴求 被告의訴答은其理由가有홈 開國 年 月 日裁判所印  某某裁判所判事姓名 官印       (會審判事數名有時에連署)         書記 姓名 官印第十五條 訴訟人判決書의謄本을欲時에規費納야此請求고又或許可得야謄寫事得홈第十六條 訴訟人判決을執行코져時에其事件管轄되裁判所에請求야執行命令書受미可홈第十七條 裁判所執行命令書出給時에廷吏에게命야執行을完了게미可홈第十八條 執行命令書左의案에準야作호此判決書에添綴고裁判所印으로契印미可홈   執行命令書    原告姓名對被告姓名某某의訴訟右別書判決의로執行事命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某裁判所判事 姓名 官印       (會審判事數名有時에連署)         書記 姓名 官印第十九條 此規程의定期間은裁判所와本人居住와距離應야海陸路八十里로一日式伸長홈  第二款  上訴裁判所第二十條 上訴原告人又被告人이此行믈得홈第二十一條 上訴期間은判決잇日로븟터十五日以內로홈 巡廻裁判所에對上訴其管轄되巡回裁判開廷이無時에限야上訴期間을經過야도此行事得홈然이나次의開廷後十日을經過믄得지못홈第二十二條 上訴의期間中과아올나上訴잇時에其上訴完了기지判決의執行을停止홈第二十三條 上訴行上訴의旨意記述上訴狀을上訴裁判所에呈미可홈第二十四條 上訴裁判所原裁判所에照會야訴訟記錄을送致라고求事得홈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의規程이本款의規定과牴觸치아니者準用홈 第二章 刑事  第一款 初告裁判所第二十六條 公訴狀은左의案에準야檢事가此作미可홈   公訴狀    住址  等分  職業     被告人   姓名            年齒右記者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某某件을盜取其事實은被告의陳供과告訴人의告訴竝押收某某의物件에由야明홈此法에照니盜罪로某某刑에處만者라仍야玆에公訴提起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 座下第二十七條 告訴被告者가며告發은官吏又被害者以外者가미니其狀은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能치못時에口頭로믈得홈   告訴狀    住址     職業     告訴人  姓名    住址     職業     被告人  姓名被告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告訴人所有某某件을盜取야시니其行爲가法을犯者로思量홈仍야玆에告訴홈證據物件은別로添付홈 開國 年 月 日    告訴人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座下   告發狀    住址     職業           被告姓名右被告姓名은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姓名所有某某件을盜取야시믈發見事實은盜取物件과其他某某에徵야明白여야事犯法이라仍야玆에告發홈 開國 年 月 日    住址 等分官名職業       告發人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座下第二十八條 私訴狀은被害者로셔左의案에準야二件을作야呈미可홈   私訴狀     被害者 姓名      被告 姓名被告何年何月何日被害者所有某某件을盜取事公訴와其他某某事實로明白홈此故로告訴人이幾許의損害受야시니此辦償미可기로裁判기請願홈 開國 年 月 日    住址     職業     被告者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座下第二十九條 檢事告訴告發을受야犯罪調査上에有罪로思料時에公訴狀을作고證據物을添付야當該裁判所에向야審判을請求미可홈第三十條 裁判所公訴로븟터犯罪審判의請求受時에其被告事件의番號付야其順次從야公判을開고審判미可홈第三十一條 公判을開時에檢事와竝被告人에게其時日을通報達示미可홈第三十二條 公判庭에셔裁判長或判事먼져被告人의姓名과年齒等分職業住址生長地一切備問미可홈 檢事被告事件陳述야證據提出고且法律의適用에付야意見을述미可홈 裁判長判事犯罪에關被告人에게訊問미可홈 被告人은無罪證據提出고且辨論을分明히믈得홈第三十三條 公訴의辨論이了後에被害者被害事實을證明미可고被告人은此答辨事得홈第三十四條 裁判長又判事被告事件犯罪의證據가足時에法律에照야刑罰을適用고有罪의宣告미可홈又皮告事件犯罪의證據가足치못거나或罪가될만거시아닌時에無罪宣告미可홈然이나被告人이入監야신則竝야放免믈宣告미可홈第三十五條 判決은結審後에直行거나或期日을定야行미可홈然이나結審므로븟터七日을過미可치아니홈第三十六條 書記公判庭에셔檢事被告人證人其他者의陳供大要와及被告事件의必要事項을筆記야記錄미可홈此記錄에當該判事와書記가名을記고押印홈第三十七條 判決宣告書左의案에準야當該判事가此作미可홈   判決宣告書    住址     職業           姓名           年齒右姓名에對某某事件은檢事의公訴에由야此審理니被告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某某事被告의陳供其他某某에由야明白야셔某某의罪에該當홈此被告의陳供其他某某에徵야도證據足지못홈仍야某某法에照야被告某某의刑에處홈無罪放免홈押收物件은所有者被告人에還給홈被告此宣告에對야三日內에上訴事得홈 開國 年 月 日 檢事姓名立會宣告   某某裁判所判事姓名 官印       (會審判事數名有時에連署)           書記姓名 官印第三十八條 檢事死刑을除外에上訴期間이經過後에곳刑罰의執行을命야此에立會미可홈又裁判所書記其執行始末書作미可홈  第二款  上訴裁判所第三十九條 上訴檢事와被告와又被害者로셔此行事得홈第四十條 上訴의期間은判決의日로븟터三日內로홈第四十一條 上訴行者左開案의上訴書原裁判所에呈미可홈   上訴書何年何月何日被告姓名에對某某事件의宣告믄未妥當思量으로上訴홈 開國 年 月 日 檢事 被害者 被告人姓名印 拇又印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座下第四十二條 原裁判所上訴잇時에上訴書와함記錄믈上訴裁判所에送達미可홈 上訴가巡廻裁判所에屬時에其管轄의巡廻裁判所次의開庭을俟야此送達미可홈第四十三條 上訴가理由가有다고決時에原判決을取消고다시適當判決을爲야無罪時에無罪宣告고或無罪放免을宣告며又上訴의理由가無다고決면上訴却下고加야原裁判所檢事에通牒야刑을執行手續을게미可홈第四十四條 本款規定外에本章第一款의規定에牴觸지아니者와及第一章第一款十五十九二十二條準用홈 {DQ} {DQ} {DQ} {DQ} {DQ} 部令法部令第三號民刑訴訟에關規程은左와如게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部大臣 徐光範 民刑訴訟에關規程 第一章 民事 第一款 始審裁判所第一條 原告人又被告人이呈訴狀又答書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 訴狀 住址 職業 原告 姓名 年齒 住址 職業 被告 姓名 訴求被告原告에對야貸錢本邊을合야備事와竝此訴訟의費用을償報만旨의裁判믈請願홈 事實原告미리被告에게邊若干을約야錢若十을貸與야시나被告其期限이經過야도備報치아니니其事實은債券에徵照야明홈證據物은別로添付홈 開國 年 月 日 原告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座下 訴答 住址 職業 原告 姓名 住址 職業 被告 姓名 年齒 訴答의要旨被告原告의訴求이應만者아니니訴訟費用은原告로븟터辦償미可다고裁判믈請願홈 事實原告被告에게債錢을備報치아니야云야도被告曾其債用事가無고從야被告로셔毫라도備報怠事가無니其事實은證據에徵야明白홈證據物은別로添付홈 開國 年 月 日 被告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座下第二條 未成年은卽二十歲以下니護後人이有境遇에護後人이오護後人이無境遇에親戚中成年者로代訴게미可홈第三條 訴訟人은自己가믈得지못境遇에裁判所의許可得後其訴訟을代人에게委托事得홈但代人에게委任狀을交付미可홈第四條 代人委任狀은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 委任書住址職業姓名으로代人이라고定홈何某에對야訴訟에付야某裁判所에셔代理處辦事委任홈 開國 年 月 日 姓名 印第五條 訴訟人은裁判所의許可得야輔佐人을同伴事得홈第六條 訴訟費用은本人代人又證人等의出頭日費와及裁判所에呈書類認料雜費用을落訟者가勝訴者에게支辦미可홈第七條 訴訟人은訟廷의陳述辨論기前에訴狀答書外에書面으로自己의主張을明瞭케고證據書類呈事得홈第八條 凡書類淨書야二通을作고塗抹改竄箇所에押印미可홈第九條 答書訴訟提出日로十五日以內에呈게미可홈第十條 裁判所에셔訴訟人證人鑑定人等을召喚時必召喚狀領收므로出頭時刻지二十四時間以上間隙이有미可홈第十一條 訟廷에셔訴訟人證人其他者의陳供要領과其他事件에必要事項의筆記記錄을作야當該判事書記가記名고押印미可홈第十二條 訴訟事件은受理의順序에從야番號付고其順序로븟터審判미可홈第十三條 判決은結審後에곳行거시오又期日을定야此行事得홈이나結審므로븟터七日을過미可치아니홈第十四條 判決書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 開國 年第何號 判決書 住址 職業 原告 姓名 住址 職業 被告 姓名 判決의要旨被告原告訴求에應야債錢을辦償미可홈原告訴求에應만理由가無홈訴訟費用은被告 原告의擔當홈 理由原告 被告의主張은債券 證據에照야其正直쥴을認홈此에對야被告의訴答 原告의陳供은某某然故로正當이라고며可치아니니因야原告의訴求 被告의訴答은其理由가有홈 開國 年 月 日裁判所印 某某裁判所判事姓名 官印 (會審判事數名有時에連署) 書記 姓名 官印第十五條 訴訟人判決書의謄本을欲時에規費納야此請求고又或許可得야謄寫事得홈第十六條 訴訟人判決을執行코져時에其事件管轄되裁判所에請求야執行命令書受미可홈第十七條 裁判所執行命令書出給時에廷吏에게命야執行을完了게미可홈第十八條 執行命令書左의案에準야作호此判決書에添綴고裁判所印으로契印미可홈 執行命令書 原告姓名對被告姓名某某의訴訟右別書判決의로執行事命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某裁判所判事 姓名 官印 (會審判事數名有時에連署) 書記 姓名 官印第十九條 此規程의定期間은裁判所와本人居住와距離應야海陸路八十里로一日式伸長홈 第二款 上訴裁判所第二十條 上訴原告人又被告人이此行믈得홈第二十一條 上訴期間은判決잇日로븟터十五日以內로홈 巡廻裁判所에對上訴其管轄되巡回裁判開廷이無時에限야上訴期間을經過야도此行事得홈然이나次의開廷後十日을經過믄得지못홈第二十二條 上訴의期間中과아올나上訴잇時에其上訴完了기지判決의執行을停止홈第二十三條 上訴行上訴의旨意記述上訴狀을上訴裁判所에呈미可홈第二十四條 上訴裁判所原裁判所에照會야訴訟記錄을送致라고求事得홈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의規程이本款의規定과牴觸치아니者準用홈 第二章 刑事 第一款 初告裁判所第二十六條 公訴狀은左의案에準야檢事가此作미可홈 公訴狀 住址 等分 職業 被告人 姓名 年齒右記者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某某件을盜取其事實은被告의陳供과告訴人의告訴竝押收某某의物件에由야明홈此法에照니盜罪로某某刑에處만者라仍야玆에公訴提起홈 開國 年 月 日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 座下第二十七條 告訴被告者가며告發은官吏又被害者以外者가미니其狀은左의案에準야作미可홈■■■■■■■■■■■■■■■能치못時에口頭로믈得홈 告訴狀 住址 職業 告訴人 姓名 住址 職業 被告人 姓名被告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告訴人所有某某件을盜取야시니其行爲가法을犯者로思量홈仍야玆에告訴홈證據物件은別로添付홈 開國 年 月 日 告訴人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座下 告發狀 住址 職業 被告姓名右被告姓名은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姓名所有某某件을盜取야시믈發見事實은盜取物件과其他某某에徵야明白여야事犯法이라仍야玆에告發홈 開國 年 月 日 住址 等分官名職業 告發人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座下第二十八條 私訴狀은被害者로셔左의案에準야二件을作야呈미可홈 私訴狀 被害者 姓名 被告 姓名被告何年何月何日被害者所有某某件을盜取事公訴와其他某某事實로明白홈此故로告訴人이幾許의損害受야시니此辦償미可기로裁判기請願홈 開國 年 月 日 住址 職業 被告者 姓名 印 某某裁判所檢事姓名座下第二十九條 檢事告訴告發을受야犯罪調査上에有罪로思料時에公訴狀을作고證據物을添付야當該裁判所에向야審判을請求미可홈第三十條 裁判所公訴로븟터犯罪審判의請求受時에其被告事件의番號付야其順次從야公判을開고審判미可홈第三十一條 公判을開時에檢事와竝被告人에게其時日을通報達示미可홈第三十二條 公判庭에셔裁判長或判事먼져被告人의姓名과年齒等分職業住址生長地一切備問미可홈 檢事被告事件陳述야證據提出고且法律의適用에付야意見을述미可홈 裁判長判事犯罪에關被告人에게訊問미可홈 被告人은無罪證據提出고且辨論을分明히믈得홈第三十三條 公訴의辨論이了後에被害者被害事實을證明미可고被告人은此答辨事得홈第三十四條 裁判長又判事被告事件犯罪의證據가足時에法律에照야刑罰을適用고有罪의宣告미可홈又皮告事件犯罪의證據가足치못거나或罪가될만거시아닌時에無罪宣告미可홈然이나被告人이入監야신則竝야放免믈宣告미可홈第三十五條 判決은結審後에直行거나或期日을定야行미可홈然이나結審므로븟터七日을過미可치아니홈第三十六條 書記公判庭에셔檢事被告人證人其他者의陳供大要와及被告事件의必要事項을筆記야記錄미可홈此記錄에當該判事와書記가名을記고押印홈第三十七條 判決宣告書左의案에準야當該判事가此作미可홈 判決宣告書 住址 職業 姓名 年齒右姓名에對某某事件은檢事의公訴에由야此審理니被告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某某事被告의陳供其他某某에由야明白야셔某某의罪에該當홈此被告의陳供其他某某에徵야도證據足지못홈仍야某某法에照야被告某某의刑에處홈無罪放免홈押收物件은所有者被告人에還給홈被告此宣告에對야三日內에上訴事得홈 開國 年 月 日 檢事姓名立會宣告 某某裁判所判事姓名 官印 (會審判事數名有時에連署) 書記姓名 官印第三十八條 檢事死刑을除外에上訴期間이經過後에곳刑罰의執行을命야此에立會미可홈又裁判所書記其執行始末書作미可홈 第二款 上訴裁判所第三十九條 上訴檢事와被告와又被害者로셔此行事得홈第四十條 上訴의期間은判決의日로븟터三日內로홈第四十一條 上訴行者左開案의上訴書原裁判所에呈미可홈 上訴書何年何月何日被告姓名에對某某事件의宣告믄未妥當思量으로上訴홈 開國 年 月 日 檢事 被害者 被告人姓名印 拇又印 某某裁判所長姓名座下第四十二條 原裁判所上訴잇時에上訴書와함記錄믈上訴裁判所에送達미可홈 上訴가巡廻裁判所에屬時에其管轄의巡廻裁判所次의開庭을俟야此送達미可홈第四十三條 上訴가理由가有다고決時에原判決을取消고다시適當判決을爲야無罪時에無罪宣告고或無罪放免을宣告며又上訴의理由가無다고決면上訴却下고加야原裁判所檢事에通牒야刑을執行手續을게미可홈第四十四條 本款規定外에本章第一款의規定에牴觸지아니者와及第一章第一款十五十九二十二條準用홈 원문
1895-05-14(음) 제0038호 部令 各部大臣이設備미可歲出豫算簿歲出簿及出給命令官이設備出給命令簿의式樣竝設備準則 (度支部令第2號)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 部令度支部令第二號各部大臣이設備미可歲出豫算簿歲出簿及出給命令官이設備出給命令簿의式樣竝設備準則을支出條規第二十九條에依야別冊과갓티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五月十一日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   歲出豫算簿歲出簿及出給命令簿設備準則第一條 各部大臣은別紙式樣第一號와갓티歲出豫算簿設備야歲出의豫算定額目別豫算額及出給豫算額을登記미可홈第二條 各部大臣은別紙式樣第二號와갓티歲出簿設備야歲出의豫算額及出給命令額等을登記미可홈第三條 出給命令官은別紙第三號와갓티出給命令簿設備야歲出의出給豫算額出給命令額等을登記미可홈第四條 出給命令을委任치아닌各部大臣은第二條據야設備미可호歲出簿省略케기得홈第五條 帳簿內에一個年度通야使用므로張數槪算야不足지안케豫히注意미可홈第六條 帳簿반다시記入者定야記帳을擔掌게미可홈第七條 帳簿에誤記脫字가有거든朱線으로抹去고改描塗抹及糊貼等기得지못홈又帳簿에豫히紙數表記미可되何等事由가有든지增減기許치못홈   (別紙式樣은別로度支部로셔送付홈) {DQ} {DQ} {DQ} {DQ} {DQ} 部令度支部令第二號各部大臣이設備미可歲出豫算簿歲出簿及出給命令官이設備出給命令簿의式樣竝設備準則을支出條規第二十九條에依야別冊과갓티定홈 開國五百四年五月十一日 度支部大臣 魚允中 歲出豫算簿歲出簿及出給命令簿設備準則第一條 各部大臣은別紙式樣第一號와갓티歲出豫算簿設備야歲出의豫算定額目別豫算額及出給豫算額을登記미可홈第二條 各部大臣은別紙式樣第二號와갓티歲出簿設備야歲出의豫算額及出給命令額等을登記미可홈第三條 出給命令官은別紙第三號와갓티出給命令簿設備야歲出의出給豫算額出給命令額等을登記미可홈第四條 出給命令을委任치아닌各部大臣은第二條據야設備미可호歲出簿省略케기得홈第五條 帳簿內에一個年度通야使用므로張數槪算야不足지안케豫히注意미可홈第六條 帳簿반다시記入者定야記帳을擔掌게미可홈第七條 帳簿에誤記脫字가有거든朱線으로抹去고改描塗抹及糊貼等기得지못홈又帳簿에豫히紙數表記미可되何等事由가有든지增減기許치못홈 (別紙式樣은別로度支部로셔送付홈) 원문
1895-06-01(음) 제0077호 部令 漢城裁判所開港場裁判所地方裁判所左開境遇에一切의文書添附고指令을請야決行미可홈 (法部令第6號) 法部令第六號漢城裁判所開港場裁判所地方裁判所左開境遇에一切의文書添附고指令을請야決行미可홈一其審理刑事事件에셔流終身懲役終身以上의刑에當思想이有時二其審理刑事事件에셔其所犯情狀이酌量減輕思想이有時三民事刑事를問치勿고法律法例適用上에因야疑議가生時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二十八日 法部大臣徐光範 원문
1895-06-01(음) 제0077호 部令 本年 勅令第一百二十四號郵遞規則第八十條依야來六月一日로븟터漢城仁川間에郵遞開設홈 (農商工部令第2號) 農商工部令第二號本年 勅令第一百二十四號郵遞規則第八十條依야來六月一日로븟터漢城仁川間에郵遞開設홈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二十七日農商工部大臣金嘉鎭 원문
1895-06-01(음) 제0077호 部令 郵遞施行地郵遞司所管區域은左開와如홈 (農商工部令第3號) 農商工部令第三號郵遞施行地郵遞司所管區域은左開와如홈漢城郵遞司區域漢城城內城外仁川郵遞司區域濟物浦港內와仁川邑內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二十七日農商工部大臣金嘉鎭 원문
1895-06-03(음) 제0078호 部令 開國五百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勅令第一百一號第四條를依야各府廳에主事定員을左와如홈 (內部令第2號) 內部令第二號開國五百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勅令第一百一號第四條를依야各府廳에主事定員을左와如홈開國五百四年閏五月二十七日 內部大臣署理兪吉濬漢城府 十五人仁川府 十五人開城府 十四入公州府 十五人忠州府 十四人洪州府 十三人大邱府 十五人安東府 十五人晉州府 十四人東萊府 十五人全州府 十五人羅州府 十四人南原府 十三人濟州府 十三人海州府 十五人春川府 十三人江陵府 十三人咸興府 十五人鏡城府 十五人甲山府 十三人平壤府 十五人義州府 十五人江界府 十四人 원문
1895-06-05(음) 제0080호 部令 漢城府外各府警察官에關規程은左갓치定홈 (內部令第3號) 內部令第三號漢城府外各府警察官에關規程은左갓치定홈開國五百四年六月三日 內部大臣署理兪吉濬第一條 警務官에欠員이有時警務官補로야금其職務施行케홈第二條 各府巡檢의定員은左와如홈仁川府 七十人開城府 七十人公州府 七十人忠州府 七十人洪州府 五十人大邱府 七十人安東府 五十人晉州府 五十人東萊府 七十人全州府 七十人羅州府 五十人南原府 五十人濟州府 五十人海州府 八十入春川府 五十人江陵府 五十人咸興府 百 人鏡城府 百 人甲山府 百 人平壤府 七十人義州府 百 人江界府 百 人 원문
1895-06-08(음) 제0083호 部令 虎列剌病消毒規則 (內部令第4號) 內部令第四號虎列剌病消毒規則第一條 虎列剌病과吐瀉病을알커든速히醫師의診斷을受며檢疫所와警務署에報告미可홈第二條 患者가死亡거든速히檢疫所와警務署에報告케홈第三條 醫師가病者診察相當處置로豫防消毒方法을其家人에勸諭야左開節次로行케미可홈一患者의住所와姓名과年齡과病名及診斷日時診斷書或記錄單子에詳載야卽其時에近傍警察署或巡檢交番所에報告케홈二主治든患者가全愈或死亡거든前項節次依야報告미可홈三醫師二名以上의診斷이不同時第一項節次依야各其所見로報告미可홈第四條 病家와近隣居住人은左開各項命令을從미可홈一病毒이傳播虞가有거나或豫防消毒方法이不洽므로認야患者避病院에入믈命二廁圊과水道와塵芥와其他器具等에有毒므로認야消毒믈命三患者所在近傍의廁圊과水道와塵芥等을掃除믈命四患者의家族과接近住居人에交通의遮斷과外出停止와隔離所에移轉믈命五井水渫浚거나或其飮用停止믈命第五條 患者의臥具衣服什物과其他病室內物品과看病人의衣服幷病室은消毒法을行後아니면使用或受授賣買믈得지못홈第六條 死體運搬에供用든昇輿船車等도前條와同홈第七條 患者의吐瀉物과病毒의汚染이太甚야消毒기難物品은반시燒却미可홈第八條 患者健康者와室을異케야看病人外에家人이라도汗漫히近接지못케미可홈第九條 患者가左開各項에該當치안避病院에入믈命미可홈一家族과一室에處야病室이無者二專用만看病人이有者三專用家具와什物이有者四消毒法을實施만者五主治醫師가有者第十條 患者의吐瀉物은漏泄虞가無便器에밧고每番消毒法을施後에壺와或桶에移야두고警察官의指揮請미可홈第十一條 患者가使用든廁圊은消毒法을施行後안이면決斷코使用믈得지못홈第十二條 患者가死亡거든消毒法을嚴施야火葬을許기도고萬一土葬랴者別定바墓地限야許可미可홈第十三條 本規則은頒布日로븟터施行홈開國五百四年六月四日 內部大臣署理 兪吉濬 원문
1895-06-10(음) 제0085호 部令 虎列剌病豫防과消毒執行規程 (內部令第5號) 內部令第五號虎列剌病豫防과消毒執行規程第一章 檢疫及診斷第一條 警務署에셔虎列剌病及吐瀉病患者가잇報聞거든一邊으로檢疫所에急報야消毒法을施行미可홈但巡檢이患者가有을見聞며其報告受거든速히上官에게申報미可홈所掌內에發生境遇에總巡一員巡檢三員이該所에出張야消毒法을施行미可홈但他署所掌內에關係者此意該署에急報미可홈第二條 前條出張際에患者의住處와姓名과年齒와職業과發病日時와病名原因을警務廳에急報미可홈第三條 虎列剌病及吐瀉病의疑에涉患者가醫師의診脉을受치안者가有거든實地로曉諭야速히其診察을受케미可홈第四條 全治或死亡報告接時第二條准야二十四時間內에警務廳에報告미可홈第二章 自宅療養第五條 自宅에셔療養患者病室을定야看護人을添付고健康者와隔離케미可홈但病室內에治療와看護에必要者外同居믈得지못홈第六條 患者病室에移後速히其家宅과其他器具에消毒法을行미可홈第七條 消毒은左開各項에依미可홈一 吐瀉物은漏泄치안케器具에受고其全量의四分之一되게稀硫酸과或强石炭酸水(竝藥名)灌야一定器物에移고其多少에應야一日乃至三日以內에燒却미可홈二 前項에吐瀉物을受器具使用마다消毒며看護人은其吐瀉物을處置마다弱石炭酸水로其手洗淨미可홈三 病毒에汚染襯衣等을燒却진强石炭酸水注고第一項의器物에納미可홈第八條 第七條의器物은漏泄거나傾倒虞가無者로用고雨露와日光을防며人에게近接지안場所에셔當에密蓋미可홈第九條 自宅에셔療養中은警察官으로時時視察케며或消毒이未洽야傳播虞가有므로認거든臨時入院을命미可홈但此境遇에其事由警務廳에報告미可홈第三章 入院及轉居第十條 左開各項에係者入院을命미可홈一 患者隔離만場所가無者二 貧困야醫師延치못거나或適當看病人을得지못者三 家族과同居人과兒童이多數야居處隔離야도到底히豫防法이不洽므로認者四 飮食店과旅宿店과其他許多人客來往營業場所로셔患者隔離야도到底히豫防法이不洽므로認者第十一條 送院만患者라도途中에셔死亡虞가有거든暫時停止고其輕快기待야送院미可홈第十二條 患者送院途中에셔看檢기爲야巡檢一名을派送야避病院거지護送미可홈但巡檢은相當消毒藥을携帶고運搬費中에嗽盥과凍氷과淸水備미可홈第十三條 入院만患者의乳兒等이養育或看護者가無거든漢城府에護送고死者에遺族의係者도亦同홈第四章 遮斷第十四條 遮斷에附만者左와如홈但一洞或一部區劃야遮斷을施行境遇에此限에不在홈一 患者二 患者로飮食起臥갓치고或看護든者第十五條 遮斷은病家와遮斷만者의居住處에셔施行홈第十六條 遮斷中은巡檢을附야看檢을嚴行미可홈第十七條 遮斷期限은左開區別을從야其間은檢疫醫로야곰時時健康診斷을行케홈但最終日에至야檢疫醫가病症再發虞가有므로認거든다시期限을繼續미可홈一 患者가入院及死亡境遇에消毒法을施行當日로붓터五日間거지二 自宅에셔療養境遇에其治療中거지三 自宅에셔療養患者가全治境遇에消毒法을施行當日第十八條 不得已事故로遮斷線外에出려거든撿疫醫로야곰診斷게며異狀이無者限되其去處糾聞後에許可미可홈第五章 燒却物及消毒品第十九條 燒却物과消毒品의槪目은左와如홈燒却物病毒에汚染患者의襯衣臥具衣服等과門戶障子蓆枕等과食器睡具便器等消毒品燒却物中에陶磁器와金屬器等으로病毒이侵入치안物品第六章 消毒法第二十條 室內와及器物을消毒節次物品을一室에置後周圍密閉고硫黃으로十分黨蒸고三時間後에開放야弱石炭酸水로洗고拭淨야日光에曝야乾燥케홈第七章 死體處置第二十一條 死體의處置節次左와如홈一 强石炭酸水와昇汞水(竝藥名)에浸布로死體包고肛門을塞며棺底部에松脂或堅揀油塗後에衾蓐을鋪고死體移며襤褸物과其他燒却物品으로死體의動搖防고棺蓋加後에其外圍上項消毒藥에浸布로包케홈二 死體不得已境遇에親屬의願을從야火葬을許기도홈三 土葬瑩穴의深이十尺以下로고棺의周圍에鹽化石炭을埋케홈開國五百四年六月四日 內部大臣署理兪吉濬 원문
1895-06-12(음) 제0087호 部令 內部令第五號漢城府外라도虎列剌病流行地에適用홈 (內部令第6號) 內部令第六號內部令第五號漢城府外라도虎列剌病流行地에適用홈開國五百四年六月十日 內部大臣署理兪吉濬 원문
1895-06-19(음) 제0093호 部令 法律起草委員會規程 (法部令第7號) 法部令第七號法律起草委員會規程第一條 本部官制第十三條에從야本部에法律起草委員를置홈第二條 本委員會刑法民法商法治罪法訴訟法等를詳査야改正며又制定法案을起草홈第三條 委員會左에職員으로成홈委員長一人 本部勅奏任官中으로大臣이任命홈委員六人 內四人은本部高等官과漢城裁判所判事요又二人은法律通曉者로大臣이任命홈書記二人 本部主事로充홈第四條 委員長은委員에補助믈爲야本部雇員中으로若干名을選拔야使用믈得홈第五條 本部顧問官補佐員中에委員會執務의命을帶者法律起草上에他委員과同一權義를有홈第六條 調査方法과及順序며又會議規程은委員長의所定에依홈第七條 委員會에셔其法律起草上에舊慣故俗의調査를必要時에各衙門及地方官廳等에照會고又人를派遣믈得홈第八條 委員長은法律起草를畢로每每히大臣게提出홈開國五百四年六月十五日 法部大臣徐光範 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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