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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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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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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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官制
(勅令第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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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內閣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內務大臣 朴泳孝外務大臣 金允植度支大臣 魚允中軍務大臣署理 權在衡學務大臣 朴定陽法務大臣 徐光範工務大臣署理 金嘉鎭農商大臣署理 李采淵勅令第三十八號○內閣官制第一條 內閣은國務大臣으로合成홈署理大臣도國務大臣을準홈第二條 國務大臣은大君主陛下輔弼야邦國經理責을任홈第三條 內閣總理大臣은各大臣의首班이라旨承야行政各部의統一을保有홈凡百機務內閣總理大臣과主任大臣이奏宣을共行홈第四條 內閣總理大臣이行政各部의處分若或命令에다시合商미可므로認者暫其中止케고內閣會議經야上奏야勅裁시믈仰候믈得홈第五條 內閣總理大臣은所部官吏統督야勅奏任官의進退內閣會議經야上奏고判任官以下專行홈第六條 內閣總理大臣은內閣會議經야其所部官吏의敍品等을上奏第七條 凡法律勅令은內閣總理大臣及有涉大臣이副署미可홈第八條 左開事項은內閣會議經미可홈一 法律勅令案二 歲入歲出의豫算及決算三 內外國債에關事項四 國際條約及重要國際條件五 各部間主管權限의爭議六 臣民의上疏特別히大君主陛下게셔下付시者七 豫算外의支出八 勅奏任官의任命及進退但武官及司法官의任命及進退此限에在치아니홈九 舊規의存廢及變更과官廳의廢置及分合이며其各部에專屬者와否믈問치아니고整理改革에關一切事項十 租稅의新設變更存廢竝官有土地森林屋宇船舶等管理處分에關事項第九條 主任大臣온其意見을因야何項의事件이든지不拘고內閣總理大臣에게提出야內閣會議求믈得홈第十條 內閣總理大臣이事故잇時他大臣이臨時勅命을承야其事務管理미可홈各大臣이實病又其他事故잇時各協辦이代야內閣會議에列席事得홈第十一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 日로붓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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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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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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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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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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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所屬職員官制
(勅令第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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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內閣所屬職員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勅令第三十九號○內閣所屬職員官制第一條 內閣所屬職員이左와如홈內閣總書 一人 勅任內閣記錄局長 一人 奏任內閣參書官[專任] 二人以下 奏任內閣總理大臣秘書官一人 奏任內閣主事 十八人以下 判任第二條 總書總理大臣의命을承야機密文書掌管며內閣庶務統理홈第三條 參書官은總理大臣의命을承며又總書의指揮從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詔勅及法律命令의發布에關事項二 公文의査閱起草及接受發送에關事項三 法律命令案의調査에關事四 官印管守에關事項五 內閣會計에關事項六 各官廳勅奏任官의履歷에關事項七 各官廳創設分合及廢止의閣議案調製에關事項第四條 局長은總理大臣의命을承며又總書의指揮遵야局務掌辦고所屬官僚監督홈第五條 記錄局은三等局이라左開事務掌홈一 內閣記錄의編纂에關事項二 詔勅及法律勅令原本과其他公文의保存에關事項三 內閣所管圖書의購備類別保存出納竝其目錄의編輯에關事項四 內閣所用圖書의出板에關事項五 諸般統計表編製에關事項六 官報及職員錄의編纂發賣及分派에關事項七 官報及職員錄의諸收入竝其納上에關事項八 國史編纂에關事項第六條 總理大臣秘書官은大臣官房의事務掌홈第七條 主事上官의命을承야庶務에從事홈第八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붓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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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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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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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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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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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樞院官制及事務章程
(勅令第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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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中樞院官制及事務章程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內務大臣 朴泳孝外務大臣 金允植度支大臣 魚允中軍務大臣署理 權在衡學務大臣 朴定陽法務大臣 徐光範工務大臣署理 金嘉鎭農商大臣署理 李采淵勅令第四十號○中樞院官制及事務章程第一條 中樞院은內閣의諮詢을應야左開事項을審査議定處所라一 法律勅令案二 臨時로內閣에셔諮詢事項第二條 中樞院은左開職員으로合成홈議長 一人 勅任副議長 一人 勅任議官 五十人以下 [一等議官勅任二三等議官奏任]參書官 二人以下 奏任主事 四人以下 判任第三條 議長副議長及議官은左揭者로內閣會議經야內閣總理大臣의奏薦을因야勅選으로任홈一 勅任官의職에在든者二 國家에功勞가曾有者三 政治法律及理財의學識에通達者第四條 議長은中樞院에屬一切事務總管고且中樞院에셔發一切公文에名을署홈副議長은議長의職務補佐야議長이事故잇時其職務代理홈第五條 參書官은議長의指揮承야中樞院의常務掌홈第六條 主事上官의指揮承야庶務에從事홈第七條 議案은必內閣으로셔交付홈第八條 中樞院會議에셔議案全體否決든가若或添删修正을行든가境遇라도內閣에셔原案로施行必要가有므로認時上奏야裁可시믈經고施行믈得홈第九條 法律勅令에셔急施기要야中樞院에諮詢時暇가無者發布後內閣으로셔同院의檢視에付미可홈第十條 中樞院은法律勅令의制定廢止及改正에關야內閣總理大臣에게建議믈得홈第十一條 國務大臣이委員을命야其主任事項으로內閣의委員이라야中樞院에至야議案의理趣辨明케홈第十二條 國務大臣及各部協辦은中樞院에來會야議官되야列席믈得나但其各主任事項으로決議員數에加지못홈第十三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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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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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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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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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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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官制通則
(勅令第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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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各部官制通則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內務大臣 朴泳孝外務大臣 金允植度支大臣 魚允中軍務大臣署理 權在衡學務大臣 朴定陽法務大臣 徐光範工務大臣署理 金嘉鎭農商大臣署理 李采淵勅令第四十一號○各部官制通則第一條 本則은外部內部度支部軍部法部學部農商工部에適用홈第二條 各部大臣은其主任事務로其責을任홈主任의明瞭치아니事務로셔兩部以上에關涉者가잇時內閣에提出야其主任을定홈第三條 各部大臣은主任事務로法律勅令의制定廢止及改正을要事가잇時案을具야內閣에提出미可홈第四條 各部大臣은主任事務로職權과又或特別委任에依야法律勅令範限內에셔其職務執行기爲야部令을發믈得홈第五條 各部大臣은主任事務로其職務範限內에셔地方官에게指令又訓令을下믈得홈主任의行政警察事務로警務使에게指令又訓令을下믈得홈第六條 各部大臣은主任事務로地方官及警務使監督홈若地方官及警務使의命令又處分이成規에違며公益을害거나又或權限을犯者가有므로認時其命令又處分을停止又撤消事得홈第七條 各部大臣은所部官吏統督야勅奏任官의進退內閣의會議經야上奏고判任官以下專行홈第八條 各部大臣은內閣會議經야所部官吏의敍品等을上奏홈第九條 各部大臣이事故잇時協辦으로야곰臨時其職務署理케事得홈第十條 署理大臣의職務權限은大臣과其異가無홈第十一條 各部에大臣官房을置야大臣官房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機密에關事項二 官吏의進退身分에關事項三 大臣의官印及部印의管守에關事項四 公文書類及成案文書의接受發送에關事項五 統計報告의調査에關事項六 公文書類의編纂保存에關事項七 其他各官制에依야特別히大臣官房의所掌에屬게事項第十二條 各部의便宜從야大臣官房의事務各局에셔處理케事得홈第十三條 各部에其事務分掌기爲야局을置니其分掌事務各部官制에定홈第十四條 大臣官房及各局의分課各部大臣으로셔案을具야內閣會議經야定홈軍部中의分課其部官制에定홈第十五條 各部에左開職員을置홈協辦局長參書官秘書官主事各部의前項職員外에必要應야豫算定額內에셔雇員을使用믈得홈第十六條 各部協辦은一人이니勅任이라第十七條 協辦은大臣을佐야部의事務整理며各局의事務監督홈第十八條 各局의局長은各一人이라其一等局長은勅任又奏任이며二三等局長은奏任이니各部官制에定홈第十九條 局長은大臣又協辦의命을承야其主務掌辦고局中各課의事務指揮監督니其主任事務에其責을任홈第二十條 參書官은奏任이라大臣又協辦의命을承야大臣官房의事務와審議立案을掌고且各局課의事務助홈參書官中一人으로大臣秘書官을兼케야機密事務掌케홈第二十一條 各部專任參書官의定員은各部官制에定홈第二十二條 大臣官房及局中各課에課長各一人을置야奏任官或判任官으로充니課長은命올上官에承야課務掌홈第二十三條 主事判任이라上官의指揮承야庶務에從事홈第二十四條 技師奏任이며技手判任이라上官의命을承야技術에關事掌홈第二十五條 各部判任官의定員은各部官制에定홈第二十六條 本則에揭者外에各部에特別職員을置믈要者各部官制에定홈第二十七條 各部大臣은閣議經야豫算定額內에셔其部下奏任官以下의特別勤勞잇者賞與믈得홈第二十八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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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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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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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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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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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官制
(勅令第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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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外部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外務大臣 金允植勅令第四十二號○外部官制第一條 外部大臣은外國에關政務施行며且外國에在本國商事의保護에關事務管理며外交官及領事官을監督홈第二條 大臣官房에셔官制通則에揭者外에左開事務掌홈一 條約書保管에關事項二 文書繙譯에關事項三 本部所管經費及諸收入의豫算決算竝會計에關事項四 本部所管官有財產及物品의管理竝其帳簿調製에關事項第三條 外部專任參書官은三人으로定員홈第四條 外部에左開二局을置홈交涉局通商局第五條 交涉局은一等局通商局은二等局이라第六條 交涉局에셔外交에關事務掌홈第七條 通商局에셔通商航海에關事務掌홈第八條 外部에繙譯官二人以下置니奏任이라文書繙譯에從事홈外部에繙譯官補三人以下置니判任이라繙譯官의事務助홈第九條 外部主事十二人으로定員홈第十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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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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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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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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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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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及領事官官制
(勅令第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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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外交官及領事官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外務大臣 金允植勅令第四十三號○外交官及領事官官制第一條 外交官의制定미左와如홈特命全權公使辦理公使代理公使公使館一等參書官公使館二等參書官公使館三等參書官第二條 特命全權公使辦理公使勅任이며代理公使及公使館一等參書官公使館二等參書官公使館三等參書官은奏任으로홈第三條 領事官의制定미左와如홈總領事領事副領事第四條 總領事領事副領事奏任으로홈第五條 外交官을置치아니地에外交事務官을置믈得홈外交事務官은奏任이라領事官으로兼케홈第六條 領事官을置치아니地에通商事務官或名譽領事置믈得홈通商事務官은奏任이며名譽領事奏任으로待遇홈第七條 公使館과領事館에書記生을置니判任으로홈第八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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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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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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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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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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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使館領事館職員令
(勅令第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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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公使館領事館職員令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外務大臣 金允植勅令第四十四號○公使館領事館職員令第一條 各公使館의職員이左와如홈公使 一人參書官 二人以下書記生 三人以下第二條 各總領事館의職員이左와如홈總領事 一人副領事 一人書記生 三人以下第三條 各領事館의職員이左와如홈領事 一人書記生 二人以下第四條 副領事各總領事館의便宜依야貯窠며又各領事館에領事不置고副領事로야곰代理事得홈第五條 各館은其必要應야俸給豫算定額內에員을臨時使用事得홈第六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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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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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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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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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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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官制
(勅令第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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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法部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法務大臣 徐光範勅令第四十五號○法部官制第一條 法部大臣은司法行政이며恩赦及復權에關事務管理고檢察事務指揮며特別法院高等裁判所以下各地方裁判所監督홈第二條 法部에高等裁判所置야漢城裁判所와仁川裁判所의判決을不服上訴裁判케홈第三條 大臣官房에셔官制通則에揭者外에左開事務掌홈一 司法官의資格銓定及考試에關事項二 外國法律留學生에關事項第四條 法部專任參書官은七人으로定員홈第五條法部에左開四局을置홈民事局刑事局檢事局會計局第六條 民事局及刑事局은一等局檢事局은二等局會計局은三等局이라第七條 民事局에셔民事裁判竝裁判所設立及其管轄區域에關事務掌홈第八條 刑事局에셔刑事裁判竝恩赦及復權에關事務掌홈第九條 檢事局에셔全國의檢察竝辯護에關事務掌홈第十條 會計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本部所管經費及諸收入의豫算決算竝會計에關事項二 本部所管官有財產及物品竝其帳簿調製에關事項第十一條 法部에檢事三人以下置야檢事局에屬야其事務掌케홈第十二條 法部에法官養成所置야法部大臣의直轄에屬케홈第十三條 法部大臣은法律의制定或改正에關事項을起案식히기爲야委員若干員을法部에置믈得홈第十四條 法部主事二十八人으로定員홈第十五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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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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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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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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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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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官制
(勅令第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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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學部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學務大臣朴定陽勅令第四十六號○學部官制第一條 學部大臣은學政敎育에關事務管理홈第二條 大臣官房에셔官制通則에揭者外에左開事務掌홈一 公立學校職員의進退身分에關事項二 敎員의檢定에關事項三 本部所管經費及諸收入의豫算決算竝會計에關事項四 本部所管官有財產及物品竝其帳簿調製에關事項第三條 學部專任參書官은三人으로定員홈學部參書官은官制通則에揭者外에學事의視察及學校의檢閱을掌홈第四條 學部에左開二局을置홈學務局編輯局第五條 學務局은二等局編輯局은三等局이라第六條 學務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小學校及學齡兒童의就學에關事項二 師範學校에關事項三 中學校에關事項四 外國語學校專門學校技藝學校에關事項五 外國派遣留學生에關事項第七條 編輯局에셔敎科圖書의編輯繙繹及檢定에關事務掌홈第八條 學部主事十一人으로定員홈第九條 敎科圖書의編輯檢定을爲야或委員을特置야學部大臣에게隸屬事가有홈第十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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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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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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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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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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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象所官制
(勅令第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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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觀象所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學務大臣朴定陽勅令第四十七號○觀象所官制第一條 觀象所學部大臣의管理에屬야觀象測候曆書調製에關事掌홈第二條 觀象所에左開職員을置홈所長一人 奏任技師一人 奏任技手二人以下 判任書記二人以下 判任第三條 所長은學部大臣의指揮承야所務掌理고部下의職員을監督홈第四條 技師技手上官의命을承야技術에關事掌홈第五條 書記上官의命을承야庶務에從事홈第六條 事務의分課學部大臣이定홈第七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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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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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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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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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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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商工部官制
(勅令第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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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農商工部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工務大臣署理 金嘉鎭農商大臣署理 李采淵勅令第四十八號○農商工部官制第一條 農商工部大臣은農業商業工業郵遞電信鑛山船舶海員等에關一切事務管理홈第二條 大臣官房에셔官制通則에揭者外에博覽會及褒賞에關事務掌홈第三條 農商工部專任參書官은四人으로定員홈第四條 農商工部에左開五局을置홈農務局通信局商工局鑛山局會計局第五條 農務局及通信局은二等局商工局鑛山局及會計局은三等局야라第六條 農務局에셔農業森林水產牧畜狩獵蠶茶葠業及農事에關事務掌홈第七條 通信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郵遞에關事項二 電信電話及其建設保存에關事項三 船舶海員及航路標識에關事項四 政府의保護水運會社及其他水陸運載事業의監督에關事項第八條 商工局에셔商業工業度量衡及營業諸會社에關事務掌홈第九條 鑛山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鑛山의調査及其他官民業에屬鑛山에關事項二 地質及分析에關事項第十條 會計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本部所管經費及諸收入의豫算決算竝會計에關事項二 本部所管官有財產及物品竝其帳簿調製에關事項第十一條 農商工部에專任技師七人以下及專任技手十二人以下置홈第十二條 農商工部主事十八人으로定員홈第十三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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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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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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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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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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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養成所規程
(勅令第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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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法官養成所規程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金弘集法務大臣徐光範勅令第四十九號○法官養成所規程第一條 法官養成所速成믈期고生徒汎募야規定學課敎授고卒業後에司法官으로採用미可資格을養成處라第二條 本所에左開職員을置홈一 所長 一人一 敎授 若干人第三條 所長은法部參書官으로셔充고敎授隨時任用홈第四條 凡本所의生徒되者年齒二十歲已上으로入學試驗에及第者或現在官署에奉職者限홈入學試驗科目이左와如홈漢文 作文國文 作文朝鮮歷史及地略大要第五條 入學試驗에應코져者第一號書式에依야稟請狀을具呈미可홈第六條 이믜入所準을得者다시第二號書式에依야保証狀을具呈미可홈第七條 本所學科의課目이左와如홈法學通論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其他現行法律演習第八條 本所六個月로卒業期限을定홈第九條 三個月에一次試驗을行야優等生에게卒業証書特授事가有홈第十條 本所規定學科履修야卒業試驗에合格者에게卒業証書授與홈第十一條 本所卒業証書領有者司法官에採用믈得홈第十二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第一號書式稟請狀住址姓名年齒玆에貴所入學試驗을應코져야稟請狀을具呈이다開國 年 月 日 右 姓名印保証人姓名印法官養成所長姓名座下第二號書式保証狀住址姓名年齒玆에貴所入學의準可蒙온지라該名이貴所에在間의一切事項은名下가擔當保証오니爲此야保証狀을具呈이다開國 年 月 日右姓名保証人[住址 姓名]年齒法官養成所長姓名座下(凡保証人은京城內住者限홈)學科課目時間表土金木水火月日/時現行法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民法及民事訴訟法法學通論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民法及民事訴訟法一時間半(午前)訴訟演習民法及民事訴訟法法學通論一時間半(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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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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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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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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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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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所處務規程通則
(勅令第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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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裁判所處務規程通則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金弘集法務大臣徐光範勅令第五十號○裁判所處務規程通則判事第一條 各裁判所一年間에各部又各判事가每週에開미可訟廷日子豫定야管下公衆이通同見得處所에枋示미可홈開廷期日에其日에裁判미可事件을連續야審理判決미可홈第二條 訴訟人招喚時刻及審判次序訴訟人의便宜斟酌야各判事가定믈得홈第三條 各裁判所에訟廷仕進記設야判事로야곰開廷時刻前에捺印케야裁判所首班判事가立卽調査後에檢印고若不進者가有時不進理由及其結末을仕進記에注記지니但其抄錄은裁判所首班判事가每月法部大臣에게提進미可홈第四條 判事가文書收到時立卽其辦理案을文書上餘白又別紙에記載야書記에게下付미可홈文書의辦理가一時에結了치못時後日提出期限을豫定야書記에게下付미可홈第五條 裁判宣告書其他重要文書의原本은判事가親作미可홈第六條 裁判事務의分掌은事件의種類又土地의區域에依야定미可고又其事務의分掌은其繁簡에從야甲部判事로야곰乙部事務兼掌케믈得홈第七條 審判미可事件의次序各部又各判事가到接事件의號數에從미可니但必要境遇에當면其次序變更믈得홈第八條 各裁判所首班判事十二月初旬에翌年中各判事의分擔이며代理의次序며開廷의日子豫定미可홈第九條 裁判所判事에欠員이有時判事檢事又書記가其緣由法部大臣에게通報미可홈檢事에欠員이有時判事가法部大臣에게通報미可니其補欠檢事의任命이有기가지判事他判事又警察官으로야곰臨時其職務行믈得홈書記에欠員이有時判事가前項의規例行고其補欠의任命이되기가지他官吏로야곰臨時其職務行케믈得홈第十條 裁判所首班判事經費의收支命令에關事掌고及會計事務勘査미可홈第十一條 裁判所의會計事務書記로야곰行케홈第十二條 裁判所首班判事各其主掌에關諸表의調製掌理야法部大臣에게提進미可홈第十三條 裁判所의印章은法部에셔調製야各裁判所에交附미可홈第十四條 裁判所首班判事其廳職員(檢事除고)의考蹟에就야每年末에法部大臣에게報告미可홈第十五條 裁判所首班判事其所屬書記의分擔을定야其一人에게監督書記命믈得홈第十六條 裁判所職員의事務掌理에對抗告其監督上官이判定고最終의抗告法部大臣이判定홈檢事第十七條 裁判所에檢事가數員이有時首班檢事가檢事의事務分擔을定믈得홈第十八條 被告人身分又事件의本質에依야重大者首班檢事가親히掌理미可니若親히掌理치못境遇에當야特別注意要홈第十九條 左記書類의正本上에首班檢事의署名捺印을要홈一 重大犯罪에對公訴狀一 告訴受接事件에對야起訴行치一 아니通牒書一 監督上官에呈出미可書類一 檢事의辦理에對야抗告의判定書一 各部及地方官署間의往復書第二十條 首班檢事가事故잇時其指命檢事가代理홈第二十一條 判事又檢事가犯罪의告訴接到境遇에其必要認時犯罪의場에臨檢믈得홈第二十二條 檢事其司掌事務에就야隨時法部大臣에게報믈得홈第二十三條 裁判所首班檢事每年六月及十二月에其裁判所의前半年間掌理事務의成績及若弊害가有時其矯正方法을具야法部大臣에게稟미可홈第二十四條 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에定規程은檢事에게亦適用홈第二十五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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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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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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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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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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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事檢事官等俸給令
(勅令第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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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判事檢事官等俸給令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度支大臣魚允中法務大臣徐光範勅令第五十一號○判事檢事官等俸給令第一條 判事檢事의官等俸給은本令에規程잇者除外에一般官吏俸給令에依홈第二條 判事檢事로셔別로本職이有者의官等俸給은皆本職官等俸給에依홈第三條 判事檢事의任免은內閣總理大臣을經由야法部大臣이奏請홈第四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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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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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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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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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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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吏俸給에關件
(勅令第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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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廷吏俸給에關件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度支大臣魚允中勅令第五十二號○廷吏俸給에關件各裁判所廷吏月給十元以下支給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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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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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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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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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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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官制
(勅令第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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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內部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內務大臣朴泳孝勅令第五十三號○內部官制第一條 內部大臣은地方行政警察監獄土木衛生地理祠社寺出版戶籍及救恤에關事務管理며地方官及警務使監督홈第二條 大臣官房에셔官制通則에揭者外에左開事務掌홈一 圖書出版에關事項二 祠社寺에關事項三 褒賞에關事項第三條 內部專任參書官은八人으로定員홈第四條 內部에左開五局을置홈州縣局土木局版籍局衛生局會計局第五條 州縣局은一等局土木局版籍局은二等局衛生局及會計局은三等局이라第六條 州縣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地方理財其他一切地方行政에關事項二 振恤及救濟에關事項三 慈惠에供用公立營造物에關事項第七條 土木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本部直轄土木工事에關事項二 地方經營土木工事其他公工土木工事에關事項三 直轄工費及地方工費補助의調査에關事項四 土地測量에關事項五 水面塡平에關事項六 土地收用에關事項第八條 版籍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戶口籍에關事項二 地籍에關事項三 無稅官有地處分及管理에關事項四 官有地名目變換에關事項第九條 衛生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傳染病地方病의豫防과種痘其他一切公衆衛生에關事項二 檢疫停船에關事項三 醫師藥劑師의業務及藥品賣藥의管査에關事項第十條 會計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本部所管經費及諸收入의豫算決算竝會計에關事項二 本部所管官有財產及物品竝其帳簿調製에關事項第十一條 內部에視察官四人以下置믈得니視察官은奏任이라第十二條 視察官은地方制度의改正에必要事調査며或臨時에命을承야地方行政의巡視에從事홈第十三條 內部에專任技師及專任技手各四人以下置홈第十四條 內部主事四十人으로定員홈第十五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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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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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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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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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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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支部官制
(勅令第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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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度支部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度支大臣魚允中勅令第五十四號○度支部官制第一條 度支部大臣은政府의財務總轄야會計出納租稅國債貨幣銀行等에關一切事務管理며各地方의財務監督홈第二條 度支部專任參書官은三人으로定員홈第三條 度支部에左開五局을置홈司稅局司計局出納局會計局庶務局第四條 司稅局司計局은 一等局出納局은二等局會計局庶務局은三等局이라第五條 司稅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田制及有稅地에關事項二 租稅의賦課徵收에關事項三 稅務의管理監督에關事項四 稅關의監督에關事項五 稅關輸出輸入의狀況調査에關事項六 外國貿易의船舶及輸出入品의監督에關事項七 官有財產收入官業利益金及沒收金其他雜收入에關事項八 地方稅에關事項第六條 司計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歲入歲出의豫算決算에關事項二 豫算疑項의挪用及豫算外支出에關事項三 支放豫算의承認에關事項四 收入支出의科目에關事項五 歲入歲出의登簿에關事項六 諸經費決算의審査에關事項七 保護會社의會計監督에關事項八 銀行에關事項第七條 出納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國庫에屬現金及物品의管理出納에關事項一 諸經費支出의執行에關事項三 出納官吏의監督及其身保에關事項第八條 會計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本部所管經費의豫算決算竝會計에關事項二 本部所管官有財產及物品竝其帳簿調製에關事項第九條 庶務局에셔左開事務掌홈一 國債에關事項二 恩給에關事項三 貨幣에關事項四 地方債의監督에關事項五 公文書類及成案文書의接受發送에關事項六 統計報告의調査에關事項七 公文書類의編纂保存에關事項八 會計法規의制定廢止又改正에係成案調査에關事項九 官房及各局의主管에屬지아니事項第十條 度支部에財務官十四人以下置니奏任이라司稅局又司計局에屬야其事務掌며又地方의稅務監督고竝各局의事務助홈第十一條 度支部主事六十四人으로定員홈第十二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 日로붓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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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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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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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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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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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部官制
(勅令第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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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軍部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軍務大臣署理權在衡勅令第五十五號○軍部官制第一條 軍部大臣은軍政을管理고軍人軍屬을統督며軍隊及所轄各官廨要塞監督홈軍部大臣은將官으로任홈第二條 大臣官房에房長一人副長一人及房員若干을置야官房의事務掌케홈大臣秘書官은副長으로兼케홈第三條 大臣官房에셔官制通則에揭者外에左開事務掌홈一 將校及相當官의任免進退에關事項二 俸給及恩給等에關事項三 敍品褒章賞與等에關事項四 步兵科下士以下의補充에關事項五 其他一切人事에關事項官房長及副長은領官으로任홈第四條 軍部에參書官은置치아니홈第五條 軍部에左開五局을置홈軍務局砲工局經理局軍法局醫務局第六條 軍務局砲工局經理局及軍法局은一等局醫務局은三等局이라第七條 軍務局은協辦으로局長에充고左開三課置야其事務分掌케홈軍事課馬政課外國課第八條 軍務局軍事課參謀領官으로課長에充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平戰兩時團隊編成의起案에關事項二 動員計畵平戰兩時諸條規의起案과運輸交通의調査及計畵과兵器材料彈藥具의審議에關事項三 作戰計畵團隊布置要塞位置의調査에關事項四 出師準備及戒嚴徵發에關事項五 軍隊諸勤務敎育演習及檢閱에關事項六 諸學校에關事項七 禮式服裝에關事項八 兵役召集及解兵에關事項九 各兵科將校와補充에關事項第九條 軍務局馬政課騎兵及輜重兵科領官으로課長에充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馬匹의補充保續育成衛生飼養及徵發竝牧場에關事項二 獸醫蹄鐵工及其人員敎育에關事項三 騎兵輜重兵科下士以下의補充에關事項第十條 軍務局外國課領官或相當文官으로課長에充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外國의係事務에關事項二 外國留學生에關事項三 外國文書의繙譯에關事項四 內外兵要地誌及政誌의編纂에關事項五 戰史의編纂에關事項六 文庫의管理에關事項第十一條 砲工局은參將或砲工兵科正領으로局長에充고左開二課置야其事務分掌케홈砲兵課工兵課第十二條 砲工局砲兵課砲兵科領官으로課長에充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兵器彈藥에關事項二 兵器材料의製造貯藏에關事項三 砲兵科下士以下의補充에關事項四 其他砲兵에關事項第十三條 砲工局工兵課工兵科領官으로課長에充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要塞堡壘砲臺에關事項二 步工兵의器具材料에關事項三 信便交通에關事項四 工兵科下士以下의補充에關事項五 其他工兵에關事項第十四條 經理局은監督長又監督으로局長에充고左開二課置야其事務分掌케홈第一課第二課第十五條 經理局第一課監督으로課長에充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一切豫算決算竝會計에關事項二 諸給與及會計規定의審査에關事項三 會計帳簿의檢査에關事項四 監督部及軍司部의敎育에關事項第十六條 經理局第二課監督으로課長에充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服具糧秣及馬匹에係給與規程에關事項二 服具糧秣及戰用炊爨具에關事項三 軍用地及諸建築物에關事項四 官有財產物品會計及本部의用度에關事項第十七條 軍法局은軍務局長으로局長을兼任케야左開事務掌홈一 軍事司法에關事項二 監獄에關事項關事項三 軍法局及監獄의人員에第十八條 軍法局內에軍法會議置야軍人의重罪裁判케홈第十九條 醫務局에셔軍事衛生及醫事에關一切事務掌홈第二十條 軍務局及砲工局의各課員竝官房員은領尉官으로任니其軍務局軍事課에在者參謀領尉官으로홈經理局의各課員은軍司며軍法局의局員은理事及錄事로홈第二十一條 軍部에技師一人技手一人을置홈第二十二條 軍部主事官房及各局을通야二十六人으로定員홈第二十三條 軍部大臣이必要로認時武官을在外王國公使館에派遣야公使館附로命믈得홈第二十四條 軍部職員定員은別表의定바에依홈附則第二十五條 現今은軍部大臣의下에整理局을置야舊規의保廢改正其他軍務에關一般整理에任케홈整理局長은軍部協辦이며局員은部內勅奏任官中으로셔兼케고主事若干人을附홈第二十六條 各局長官房長同副長局員課長房員及課員은現今인則便宜依야文官으로任믈得홈第二十七條 醫務局은現今은不置고其事務官房에셔掌홈第二十八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븟터施行홈 軍部職員定員表備考右定員外에雇員使丁各若干을置홈醫務局軍法局經理局砲工局軍務局大臣官房現今間置치아니흠局長軍務局長兼之局長監督長或監督局長參將或砲工兵正領局長協辨第二課課長監督一第一課課長監督一工兵課課長工兵科領官一砲兵課課長砲兵科領官一外國課課長領官一馬政課課長騎兵科領官一軍事課課長參謀領官一房長領官一副長領官一局員理事一錄事二課員軍司二課員軍司二課員工兵科尉官二課員砲兵科尉官二課員領官一尉官二課員騎兵科領官一同尉官一課員參謀領官一同尉官三房員尉官二主事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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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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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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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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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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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稅司及徵稅署官制
(勅令第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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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管稅司及徵稅署官制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主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總理大臣金弘集度支大臣魚允中勅令第五十六號○管稅司及徵稅署官制第一條 管稅司及徵稅署度支部大臣의管理에屬야租稅及其他歲入의徵收에關事務掌홈管稅司及徵稅署의位置及管轄區域은度支部大臣이定홈第二條 管稅司及徵稅署의職員은各司各署通야左와如홈管稅司長 九人徵稅署長 二百二十人管稅主事 四十五人徵稅主事 八百八十人第三條 管稅司長은奏任이라度支部大臣의指揮監督을承야司務掌理홈第四條 徵稅署長은判任이라度支部大臣及管稅司長의指揮監督을承야署務掌理홈第五條 管稅主事判任이라管稅司에屬야上官의指揮承야司務分掌홈第六條 徵稅主事判任이라徵稅署에屬야上官의指揮承야署務分掌홈第七條 管稅司及徵稅署事務의須要에由야豫算定額內에셔雇員을使用믈得홈第八條 管稅司其部內徵稅署監督고且各邑稅務監査홈第九條 徵稅署收入調定官으로셔發徵稅命令或納額告知에依야租稅及其他歲入의徵收行미可홈徵稅署徵稅命令或納額告知發치아니租稅及其他歲入을徵收믈得치못홈第十條 徵稅署別定規程에依야租稅滯納者의處分을執行홈第十一條 管稅司及徵稅署其收納租稅及其他歲入을誠實히保管미可홈管稅司及徵稅署度支部大臣의命令이有치아니면其保管바金錢及物品을支放믈得지못홈第十二條 管稅司及徵稅署徵收에關帳簿備具고別定規程에依야定期或臨時로其結末을度支部大臣에게報告미可홈第十三條 本令은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一日로붓터施行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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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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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3-29(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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호수없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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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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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等俸給令
(勅令第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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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이官等俸給令을裁可야頒布케노라大君生 御押 御璽開國五百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總理大臣 金弘集內務大臣 朴泳孝外務大臣 金允植度支大臣 魚允中軍務大臣署理權在衡學務大臣 朴定陽法務大臣 徐光範工務大臣署理金嘉鎭農商大臣署理李采淵勅令第五十七號○官等俸給令第一條 官等은勅任官은一等으로四等奏任官은一等으로六等判任官은一等으로八等에至홈第二條 勅任官의任官官誥에御押을署고御璽鈐니國務大臣을除外에內閣總理大臣이奉行홈奏任官의官誥에內閣의印을鈐고內閣總理大臣이宣行홈第三條 勅任官의官誥內閣總理大臣이御前에셔被任者에게奉傳홈但國務大臣에在야大君主陛下게셔親授심第四條 奏任官의官誥內閣總理大臣이內閣에셔被任者에게宣授홈第五條 判任官은內閣及各部大臣이各其官堂에셔授任홈第六條 勅任官奏任官及判任官의官等은別定者外에本令中官等表에依미可홈官制上으로他官에在者로兼任又例充官에別로官等을定지아니者本官의官等에依홈第七條 奏任官及判任官의官等은別로進級例定者外에在職滿一 踰則陞敍事年을不得지못홈第八條 奏任官으로셔退官者가再度奏任官에任境遇에其官等은前官의官等以下로홈判任官으로셔退官者가再度判任官에任境遇에其官等은前官의官等以下로홈第九條 勅任官奏任官及判任官의俸給에關야別定바업者本令에依홈第十條 同一官職으로셔官等에依야其俸給을差異者本令의定바에由야各其官等을照야給홈第十一條 同一官職의同一官等內에其俸給에數級잇境遇에事務의繁簡輕重을從야本屬長官이便宜로增減믈得홈第十二條 各官이身故時左의例依야在職最終俸給三個月條以內其遺族에게一時支給홈在職十個年以上 俸給三個月條在職十個年未滿七個年以上 俸給二個半月條在職七個年未滿五個年以上 俸給二個月條在職五個年未滿三個年以上 俸給一個半月條在職三個年未滿一個年以上 俸給一個月條第十三條 俸給은十二에分야每月下旬에其一分을給홈但閏月잇歲에十三에分홈第十四條 俸給은新任과增俸과減俸을總其發令翌日로븟터計算홈第十五條 廢官非職及身故時當月條의全額을給홈第十六條 非職廢官退官者가務로接繼거나餘務調整기爲야特別히令을承야公務에從事時其間尙且從前의年俸을給홈第十七條 疾病으로執務아니事가六十日을踰者及私故로執務아니事가三十日을踰者俸給의半額을減홈但公務로傷痍受거나或疾病에罹거나又服忌中에在者此限에在치아니홈第十八條 俸給支給에關細則은度支部大臣이部令으로定홈 勅任官官等表各部大臣內閣總理大臣一等警務使特命全權公使各部協辦中樞院副議長中樞院議長二等警務使特命全權公使各部協辦中樞院一等議官內閣總書三等辦理公使各部一等局長中樞院一等議官內閣總書四等 奏任官官等表技師觀象所長警務官總領事公使館一等參書官代理公使管稅司長理事財務官視察官內閣總理大臣秘書官內閣及各部院參書官中樞院二等議官各部一等局長一等技師觀象所長警務官總領事公使館一等參書官代理公使管稅司長理事財務官視察官內閣總理大臣秘書官內閣及各部院參書官中樞院二等議官各部一二等局長二等技師觀象所長繙譯官警務官通商事務官領事公使館二等參書官理事財務官視察官內閣總理大臣秘書官內閣及各部院參書官中樞院二等議官各部等局長三等技師觀象所長繙譯官警務官通商事務官領事公使館二等參書官理事財務官視察官內閣總理大臣秘書官內閣及各部院參書官中樞院三等議官內閣及各部三等局長四等技師觀象所長繙譯官警務官通商事務官副領事公使館三等參書官理事財務官視察官內閣總理大臣秘書官內閣及各部院參書官中樞院三等議官內閣及各部三等局長五等技師觀象所長繙譯官警務官通商事務官副領事公使館三等參書官理事財務官視察官內閣總理大臣秘書官內閣及各部院參書官中樞院三等議官六等 判任官官等表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一等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二等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三等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四等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五等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六等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七等技手警務廳總巡警務廳監獄署長徵稅主事徵稅署長管稅主事錄事翻譯官補領事館書記生公使館書記生各廳書記各廳主事八等 勅任奏任及判任官俸給表四等三等二等一等官等勅任官一級二千元二級千八百元一級二千五百元二級二千二百元三千元五千元總理大臣千元四各部大臣年俸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官等奏任官六百元八百元千圥千二百元千四百元千六百元年俸八等七等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官等判任官百二十元百五十元百八十元二百四十元三百元三百六十元日百二十元五百元年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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